修行,本為君子修養的實踐活動,又稱作修身。後來成為專用於佛教、道教的宗教術語,指稱其用精神或行為的鍛鍊,藉以悟道的方法,如打坐修禪、修懺、念經、念佛、行善等等[1][2][3]。
漢語詞義[編輯]
「修行」一詞在古時已有,義爲君子修養德行,或美好的德行、操行(修是裝飾、完美、高長之義)[4],常簡稱作「修」、「爲」、「行」等。如:
- 君子修德行:
- 美好的德行:
- 《呂氏春秋·贊能》:「叔敖游於郢三年,聲問不知,修行不聞。」
- 漢劉向《說苑·善說》:「願大王選良富家子有修行者以為吏。」
後佛教、道教將「按照教理踐行」稱爲修行、修道等,並逐漸成為「修行」一詞的主要詞義。
佛教[編輯]
佛教中的修行(梵語:caryā,義爲行動、行為、實行;或梵語:साधन,羅馬化:sādhanā,義爲修習、令成、實現;藏語:སྒྲུབ་པ་,威利轉寫:sgrub pa;或藏語:སྒྲུབ་ཐབས་,威利轉寫:sgrub thabs;越南語:Tu Hành/修行;日語:修行/しゅぎょう shuugyou或すぎょう sugyou;韓語:수행/修行 suhaeng),是來源於印度沙門思潮中婆羅門教、耆那教、錫克教等的共同概念;佛教的修行屬於「教理行果」四法寶中的「行」,是依照正法而踐行的意思[5]。
佛教的修行方式以遮蔽五慾、求涅槃道爲最終的歸屬,以行十善道、絕十惡道,和持戒、懺悔,爲出家、在家二眾,以及聲聞、緣覺、菩薩三乘,或上座部佛教、漢傳佛教、藏傳佛教三大傳承的共同基礎。在具體的行門上又根據個人的根機而有非常多的選擇。例如可以修不淨觀、白骨觀去除身見(以此身體爲我常有的邪見)、淫慾等;以修出入息爲普遍適用的禪修法門;也可以選擇淨土宗的念佛法門,即生得念佛三昧,更可求生極樂淨土,得不退轉;禪宗還講見性成佛,所有的修行手段都是爲「直指人心(佛性)」爲目的;密宗除了顯密共有的修行法門,還提倡以誦咒爲主要修行法門,如修懺、修福、消魔障的《百字明咒》、《大悲咒》、《楞嚴咒》等;另還有行頭陀的苦行法,也是以去除五欲、增加定力爲目的。
成就法[編輯]
梵語sādhana或sādhana-mālā另有個意思,可譯為「成就法」、「成就法鬘」,見於印度教和佛教密宗。
道教[編輯]
道教的修行也稱為修真、修道、修煉,是從主要針對身體的修煉發展出的一套實踐理論。道教將道家的理論,結合煉丹術數、行善積功德等方法,發展出自己的體系;又吸收了佛教的禪定,稱爲打坐,希求修煉歸真,道胎顯現,成為真人。
西方宗教[編輯]
西方宗教的修行制度中,類似於漢地的修行方法,如誦經、冥想、正行等,也翻譯為修行、修道。
關於修行的理論模型[編輯]
Azanlansh 提出了關於修行的跨文化理論模型Dialectical Mandala Model of Self-cultivation (DMMS),以幫助修行者闡明修行之道,並幫助學者識別修行在不同文化中的複雜含義、背景和進程,尤其是與佛教、道教、儒教相關的文化。 因為想從主客體二分法的角度將修行的傳統融入社會科學研究是困難的,因此,DMMS藉由華嚴世界觀中主客體相互蘊涵來解決這個問題。 DMMS採用超越二元論和化約論邏輯局限的佛教四句辯證法 (catuṣkoṭi) 來構建修行的辯證曼陀羅模型。 DMMS為修行傳統的系統分析提供了一個通用框架,以便未來的學者們的研究可以在其自身文化脈絡下進一步開發特定的心理模型。修行的理論模型可以幫助學者在進行關於各種修行的研究時,彼此間有共通的存有論承諾(ontological commitment),從而更全面地去理解各種不同傳統中的不同修行面向,以反思自己是否忽略了任何領域。[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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